关于学生门诊接种狂犬疫苗待遇的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2017-05-03 阅读人数: 作者: 来源:
各位同学:
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(大中专院校学生)政策变动,学生门诊接种狂犬疫苗,统筹基金按参保人员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,不设起付标准,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。
如学生需门诊接种狂犬疫苗最好前往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(天河区天河路600号),注射前请先出示个人医保卡结算,整个注射疗程结束后再携带相关资料来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(行政楼503室)申请商业理赔。
申请商业理赔所需资料如下:
1、 发票原件
2、 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
3、 接种狂犬疫苗门诊病历或者注射证原件
4、 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)并在空白处填写学号、就读院系、联系电话等信息
5、 学生个人缴交学费的银行卡复印件(正反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)并在空白处填写开户名、开户行、银行卡号等信息
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
2017年5月3日